长篇连载《人性之过》第10章 仁者见仁 - 简翎的日志 - 女性时尚

更新:2021-07-08 23:31来源:[db:来源]浏览次数:

         作者:余贞发了那封引起众说纷纭的求和信之后,又消失了,连续多天没了音讯。似乎一切又归于平静。

        看似她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似无发帖的必要了?

        可是,直觉告诉我,她的故事还没完。不管她愿意不愿意,也不管网友是怎么想的,多年的生活经验给了我这样一种启示:生活不愿意这样的圆满大结局。

        余贞不给我发信,我也不再期盼。该来的会来的,不来的就不来吧。

        我照样利用业余时间在网上看与干爹有关的讨论与评论。

       网友没有因为余贞的隐匿而减少了对这个案子的兴趣,继续有网友就干爹干女儿的话题,议论纷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一个比一个精彩。

        下面,是一位中年男士发的帖子,看看他发表了怎样的高论:

        干女儿事件,有这么严重吗?

        一个单身老男人,遇到一个十七岁的弱女孩。也许这个缺爱的女孩需要些感情和经济上的帮助,老男人英雄气概上来了,慷慨相助。无论这件事情怎么让这里的某些人想像得龌龊不堪,这件事情两厢情愿,而且两人确实没有身体越轨,这件事情没有伤害到任何一个人。

        后来老男人遇到另一个女人,爱上她并且娶了她。老男人还像单身时,对那个小女孩关爱有加,影响了夫妻关系。现在要解决的是怎么把这个关系摆平衡的问题。 我觉得这并非无解的问题,哪至于到了离婚的地步?

        我还是那句话,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渣男变态男?

        作者:看的出来,这位男士是个谦谦君子,至少是理性多于感性的人。我历来佩服有理智讲道理的人。对该文以及下面诸位网友的评论,也感了兴趣,作了笔录。

        看不到余贞的故事续集了,读读这位男士的大作,也算是一种补偿吧。在下文 中姑且称他为中年男吧。

        不过,对于这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匿名人士,大家也不客气,照样抛砖:

         “太侮辱读者智商了吧。如果那男人爱她,怎么会这么毫不顾忌她的感受呢。她都明确跟男的谈几次了,男的做什么了?

         中年男:他们不是正在谈吗,这不是一下子就可以解决的,为什么不可以给这个男人一些时间。养个小狗还不是说赶出去就赶出去了。何况是人。” 

         太好笑了,正在谈。如果妻子在老公内心位置稍微重一点,这还需要反复考虑斟酌才能做出取舍?”  

        中年男:大家对人性要求太高了。他毕竟和小女孩相处的时间比妻子还长,没那么容易,养只小狗也没那么容易说赶走就赶走的。

        这不是对人性有高要求,而是对婚姻有最起码的要求。她老公可以爱小女孩,这很符合人性,但如果还粉饰,合理化,说这样的婚姻家庭状态是正常的,老婆应该理解的,就太滑稽了。

        管对方叫小女孩完全是偷换概念,女孩十七八岁,男的才五十来岁。”  

        中年男:随便怎么说吧,我看十七八的女孩,也觉得是小女孩。我认识的一个国男,就说他看见不到20岁的女孩没有任何生理欲望,就觉得是小孩。看到三四十岁的才觉得是女人。每个人的感觉不一样。

        爱情是排(他她)性的。他的妻子焦虑不安,男的就要结束这种干女儿关系。但是我是她老公,我不会结束,为什么? 

        凭什么,女的爱的更多的是物质,男的又不是傻瓜,五十多岁的男人这都感受不出来,太侮辱男同胞智商了。” 

       中年男: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感觉她老公还是爱她的,应该可以找到折衷的办法。有的男人就是賈宝玉型的,好处多坏处也多。

       好好的煮饭洗碗洗衣扫地。没有独立的经济和人格,活着,就不要提那么多要求了。” 

        很多人都不知道一个的问题,象这个老男人就是一典型,有了老婆,对的还那么湿露露的,就不对了。

        中年男:是过度了,所以才引起妻子的不满,但没有必要把这个男人打到十八层地狱里去吧?是男人,都有男人的弱点。一对夫妻,总有各种矛盾。等解决不了再打入地狱。现在下结论太早了吧?

        “LZ说过了,干女儿家境富有,连工都不需要打,怎么会需要经济上的帮助?感情上需要帮助倒是可能的。

        “那为啥要干爹给买车?好像说过这个?” 

        所以不正常。家境富有又在别人家里白吃白喝白住,还给买机票买车子,爱心献错地方了。” 

        五十出头的男人对两三岁的小女孩激发父爱还有可能,对十七八岁的产生父爱,骗鬼吧,难道大家都不知道十七八的女生是什么概念?” 

        十七八岁的女孩有胸有屁股,已经发育,你分析得对。

        十七八岁的女生的恋父情结绝对不是把对方当作单纯的父亲,而是两者混淆不清的情愫,单纯不了的。

        有干女儿固然沒啥大不了的,但既然认了,就要同时有教育的义务,理清与血亲女儿之间的差別。小女孩不懂,大人就该教导。如果发现有异常,就得想办法解决,而不是任由这种关系毫无顾忌地发展下去。

         干女儿孤身一人在美国,家里经济情况还说不清楚,即使不图钱,也很有可能把老头当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随时可利用的裙下之臣。

        老头自己大概从小到大没被同龄女孩正眼看过,self-esteem极低。好不容易有个聪明年轻的女人愿意依赖自己,整天巴结讨好还来不及。

        楼主的痛苦来源于这两人没把楼主放在眼里,没把她当作女主人来尊重,可能只把她当个免费保姆。楼主性子软,不敢当面顶回去,只能自己别扭。

        这其实跟公婆来美探亲,关起门只跟儿子说话,把儿媳当丫头使唤的性质差不多。

        她说她那是爱情洁癖症。其实任何女人遇到干女儿事件都会痛苦。聪明的女人会好好思考,选择远离。

        借题发挥一下:有网友说干女儿事件是因为问题的原因不是来自于别人,是源自于你自己,源自于你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不安全感!但我觉得是:谁也无法抵挡人性。

         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在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面前晃来晃去,是男人没有不动心的。就相当于,本来夫妻很好,可是妻子自己非常有安全感, 相信自己丈夫,让丈夫一个人回国创业...然后丈夫却回美国要跟非常有安全感,非常淑女贤惠的妻子离婚...”

        挑战什么都有可能赢,但千万不要挑战人性,因为你一定失败。所以千万不要愚蠢的让对方处于这种诱惑太多的环境,而让自己受伤。

        这存心欺负人。女的也愿意被欺负,随她去吧!” 

        要采取开放的态度,防是防不住的。爱与不爱他的干女儿,作为妻子一眼就应该看得出,何必纠结。” 

        这也叫风华正茂?

        她眼睛小,鼻子还有点塌,皮肤也不怎么好,个子一米四几,瘦瘦弱弱的,还有点平胸。说话声音小得和猫叫似的...就这种,再怎么晃荡咱们男爷们也不会有那个人性啊,你们这些大妈对自己的相貌身材也太没有信心了,再差也不至于那样吧?

         那我看邓无敌还凶神恶煞的呢,还不是全灭。

         一米五几,别一下减十公分,差很多啊。” 

         可不。得踩一双恨天高才能凑数。” 

         年轻,没有皱纹。美国长大的男人就喜欢眼睛小,塌鼻子的。这叫异国风情。

         嗯,娇小可爱,聪明温柔,健康年轻。

         俩都是病态,一个估计恋童癖,另一个本来也没有 backbone

         这个老外就是觉得外国人好欺负。怎么就有人让他欺负?难道是帅哥?是富豪?上个片片。

        混血。

        有照片?” 

        她说的。” 

        干女儿先来,妻子后到。逻辑清楚明白。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看你怎么定义有用了。如只是改变对方,也许不可能。但自己脱离这种畸形关系却完全是可能的。” 

        问题根本出在夫妻关系上。这个女儿迟早会有自己的家,退出他们的生活,夫妻问题照样不会解决。” 

        没错儿!说夫妻就该信任纯属无脑。难道杀人放火贩毒嫖娼的都是单身男?老婆都得去信任?” 

        虽然很多男人不值得信任,可是还是有值得信任的好男人的。” 

        当然有。可惜不是这个。” 

        中年男:一个无儿无女的人突然有个孩子,一个缺乏父爱的孩子突然碰到一个人愿象父亲一样爱自己。他们之间可能就是惺惺相惜。

        请注意,二十多,是孩子妈的年龄,不是孩子。” 

        我十七八那时候就是个孩子。自己成了家有了孩子才慢慢懂事。

        照这说法,一个小三永远不婚不育,就可以永远自称不懂事而理所当然的当小三儿了?” 

         不管男的女的,都是比较WS的。正经人家十七岁的女孩谁会去认干爹?随便花他钱?你用啥去回报这个陌生男人这个男人认干女儿,人家妈妈同意否?

         就是!那说信任的,是否也肯让自己女儿入住干爹家?没女儿的,是否愿看自己妈入住干哥哥家?” 

        中年男:但楼主就嫁给有干女儿的男人了。不管怎样,干爹和干女儿之间肯定已经建立起了一份亲情,挂念。

        是有感情啊,哪个男人会跟三一点感情没有呢?那不等于老婆要接受呀。” 

        那当初就不该嫁。

        一切离婚的,当初都不该嫁...但既然嫁了不能过下去,还是得离不是?” 

        支持!离婚需要很大的勇气。

        有女儿的理解不了啊!老娘两把切菜刀已经持手上了...不切这种WS男切谁啊,敢动自己孩子的念头?” 

        说明那个女孩的家人根本不CARE她,所以才上别人那里寻找父爱。

        半夜三更和干爹谈心,把老婆扔一边,说是正常关系谁信啊。” 

        中年男:没有动这个女孩啊,是大家想像着这个男人将来要动。

        没女儿吧?有的话能想象得出来,和一个大男人相处一室?” 

        中年男:那个男人也许给了她父母没能给她的爱和关心,也没占她便宜。

        很矛盾啊,经济上需要帮助,暑假不去打工,在人家家里白吃白喝白住白拿三个月?不说这老男人龌不龌龊,先来谈谈这二十几的白吃的女人龌不龌龊。

        女性,自己会不会叫一个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男人daddy,会不会到一个异性人家家里白吃白住几个月,会不会允许自己老公经济上包养这个干女儿?我先说一下,没有一定说他们有肉体关系,就是这样单纯的经济精神关系,你想一想:

        作为男性,允不允许自己的老婆是这样一个干女儿。

        作为父母,允不允许自己的女儿成为这样一个老男人的干女儿,自己的儿子包养这样一个干女儿或娶这样一个干女儿。

        作为子女,允不允许自己的父亲有这样一个干女儿,如自己的母亲曾经是这样一个干女儿会不会很自豪开心。换成干儿子同样成立。

        如都是yes,那么真正做到yes的人我很佩服,我承认我一普通人,没这么高尚可贵的品格。

        我很受教,这年月还有什么都不需要付出就能白吃白喝白住好几个月的好事,就是自己的成年嫡亲的子女都不会白吃白喝白住好几个月。

        两个人互相满足了对方的某些心理需要,就这么简单。

        中年男:不算高尚,但也没那么龌龊。

        说白了不就是这女的拿这男的钱满足这男的心理需要?按这种逻辑,召妓,包二奶,养小三不都是相互满足对方的某些心理需要。” 

        中年男:两人没有越轨,你扯得不着边儿了。

        怎么是我扯的没边,越不越轨我不知道,我说他们一定有肉体关系了?是你在说双方满足心理需要啊。事实不就是这女的在拿这男的钱? 你可以认为正常,我当然可以认为这个女的不要脸,白吃白喝白住老男人的家很龌龊啊。

        中年男:你自己类比的是召妓,包二奶,养小三啊,这不扯得不着边际了?有的同学朋友还喜欢到别人家白吃白住呢,何况他们关系还要近得多。

        你看你的说法是干女儿和老男人双方满足对方的某些心理需要,所以你认为这很正常不是龌龊,我的理解没错吧?事实是这个干女儿白吃白住白拿一个没有血缘和法律关系的男人的钱,这是事实吧?

        你的帖子里说的是满足对方的心理需要就是正常不龌龊,意思是不需要在意第三方或别人的感受,尽管案例中的二婚老婆事实是受到伤害。

        那么我类比的召妓,养小三,包二奶,也是一方需要对方的钱,另一方需要在对方身上发泄情感,也是相互满足对方的某些心理需要,按这同样的逻辑推理是不是也是同样的结论,有什么区别?

        有每年到同学家白吃白住白喝几个月的?还半夜三更打一个多小时电话给大三十岁的异性?我是见识少了。

        中年男:是你首先想得龌龊了我说的心理需要就是帖子里提的女孩需要父爱,男的需要表现自己的英雄气概,男的也许心里希望这个女孩不要出嫁,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这样的想法,说不上怎么高尚,也说不上龌龊。做亲身父亲的,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想法。你想什么呢?”

        你才龌龊呢,为这种偷鸡摸狗卑鄙行为辩护打掩护。人是否龌龊是自己做出来的,一个有父母的成年女人和老男人不清不楚才龌龊。

        一个成年女性不要脸地住在一个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老男人家里白吃白喝白拿破坏人家夫妻关系才是龌龊下贱没有人格。还自以为是白莲花呢,说再多道貌岸然的假话也掩盖不了被包养的事实。这男的一点都不尊重自己婚姻中的妻子,包养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还英雄气概了?明明是个WSN,他老婆说的一点不错就是个糖爹。

        中年男:呵呵,相信你是蜜罐里泡大的女孩,生活幸福,周围人十全十美。实际上人性不是非黑即白的。

       人性确实没有那么多非黑即白的,但社会有一定的底线和共识。好了,我们没有必要争下去,大家各执己见好了。世界上最难的两件事,就是把自己的想法装进别人的脑袋里,以及把别人的钱捞进自己的口袋里。

        哇塞,楼主圣人啊!

        作者:这场缺失主角的关于干爹干闺女的讨论,就此告一段落了。

        生活像一艘大船,仍然在按照自己的航程,慢慢向前漂移。

        到底后来余贞、老罗和夏娃,他们那种奇特的三角关系有没有变异,情况是向好的方向还是向坏的方向发展了呢?

        当三年后的一天,我意外地知道了事情真相时,几天几夜合不上眼,从那时起,我开始有了一种把知道的一切都写出来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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